我省民办学校有两类,一类是正式被批准建校的民办高校,第二类是自考助学单位。两者的区别是,正式批准建校的民办高校的一部分招生名额纳入国家统招,即考生通过高考填报志愿,毕业时就可获得学校颁发毕业证书;自考助学单位通俗地说,就是帮你准备自学考试,学校并无资格颁发毕业证书,要由考生所报考的自考学校和省自考委联合颁发。 当然,被正式批准的民办高校也可以举办自学助考班,但是,自学助考班的学生不能转入高考统招。[来源:福建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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