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取工程质量保证金、建设费等198万元
“校长”终审领刑14年
金黔在线讯记者昨日从贵阳市中院获悉,日前,该院对贵阳市金阳高新区未来学校校长管彦举诈骗198.5万元一案作出终审宣判,被告人管彦举犯合同诈骗罪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3万元。
法院审理后查明:被告人管彦举(现年49岁)于2003年到乌当区花果山小学工作,后因利润分配问题与该校发生争执后于2004年6月离开该校。2005年8月,管彦举向贵阳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教育局申办贵阳金阳高新区未来学校得到批准,教育局颁发了办学许可证,允许该校招收小学1-6年级学生,有效期为:当年10月至2006年7月。管彦举为该校董事长、校长。2003年10月10日贵阳市乌当区花果山小学向贵州省全民国防教育办公室、贵阳市全民国防教育办公室申请成立“贵阳金阳少年军校”,得到同意。但在2004年6月8日,贵阳市乌当区花果山小学向贵阳市全民国防教育办公室反映被告人管彦举利用“贵阳金阳少年军校”的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牟取钱财的情况,该办公室于2004年6月10日决定,撤销对“贵阳金阳少年军校”的命名,其刻的公章作废。
2005年8月30日,中国少年先锋队贵州省工作委员会批复同意贵阳金阳高新区未来学校申办“贵州未来少年军校”,但就办学资格、项目实施等事宜要向省教育厅进行请示,取得同意后方可开办,但贵阳金阳高新区未来学校及被告人管彦举以“贵州未来少年军校”的名义给中国少年军校总校办公室提交《关于申办“中国少年军校总校贵州金阳国防教育基地”的申请》,中国少年军校总校复函同意,但表示:分基地建设中的有关问题请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支持解决,分基地建成验收合格后予以正式挂牌。
被告人管彦举在“贵阳金阳少年军校”、“贵州未来学校少年军校”、“中国少年军校总校贵州分基地”未得到有关部门批准成立和没有资金来源的情况下,私刻了公章及财务专用章,使用伪造的临时施工许可证,及相关国家机关文件,并违法征地,在未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立项的情况下,于2005年1月至2007年6月期间与兰某等人以“贵州未来学校少年军校”、“中国少年军校总校贵州分基地”、“贵阳金阳少年军校”的名义与8个单位和个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骗取工程质量保证金、工人工资保证金、工程图纸费、建设费等共计198.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