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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姓埋名 命案逃犯读完大学
http://www.educhn.net 2008-08-15  西部商报  樊丽

  隐姓埋名 命案逃犯读完大学
  逃亡期间参加成人高考,成为一名大专生,6年后被抓获;昨日法院开庭审理其涉嫌的故意伤害案

       因工作上的小摩擦,王某杀死了车间班长并开始了他的逃亡生涯。隐姓埋名的他,在逃亡期间参加成人高考,成为一名计算机信息工程专业的大专生。6年后王某被公安机关抓获,昨日兰州中院开庭审理了王某故意伤害一案,未当庭宣判。

本报记者 樊丽
实习生 王梅 为您报道

2008年3月的一天,江苏常州市一家小工厂的门口停放了几辆警车,该工厂职工张清被警察带走。顿时,工厂内议论纷纷。在同事的眼中,张清是一个安分守己、勤奋好学的人,为什么警察会突然间将他带走,他究竟干了什么?张清,今年34岁,在该工厂打工期间,一直非常本分。2004年,他通过自己的努力,参加了成人高考,并考上了江苏某大学,还成为该校计算机信息工程专业的一名大专生。但是,对于他的过去,张清一直守口如瓶,同事谁也不知道张清不是他的真名,更不知道他是一名犯罪嫌疑人的事情。
张清其实不姓张,他本姓王,曾因一时冲动,他杀死了车间班长,逃亡到了江苏常州,隐姓埋名打工维系生活。6年前28岁的王某,是中国化学第三建筑公司兰州项目部的一名职工。2002年11月8日下午2时许,在车间上班的王某不小心将乙炔瓶上的氧气表打碎,遭到班长辛某的严厉指责。回到宿舍后,心生怨气的王某拿起一把双刃匕首,回到了车间,并与班长辛某发生争执。其后,王某持刀向其班长腹部刺了一刀后逃离现场。班长被送往医院进行救治,因失血过多抢救无效死亡。
在昨天的庭审中,王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公诉机关认为,王某无视国法,因为琐事杀害他人的行为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并且还逃亡6年,应予以严惩。在法庭上,王某痛哭流涕,对自己的杀人行为后悔不已,表示自己愿意接受法律的制裁,并当庭多次向被害人的家属鞠躬道歉说自己错了,要是有机会他将把被害人的父母当成自己的亲生父母进行赡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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