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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免费用加强管理 辽宁疏堵并用确保校车安全
http://www.educhn.net 2007-09-14  中国教育新闻网-中国教育报  刘玉

  建立准入制度 减免运营费用 探索管理模式

   本报讯(记者 刘玉)自从校园大巴开到本溪北甸子乡长春沟村村口后,家住本村的初中女生李晓霞就不用爸爸起早贪黑地接送她了。在辽宁农村,黄绿相间的“学生专用车”每天行驶在各地的乡间公路上,蓝白相间的校车站牌立在村屯口,已经成为农村的一道美丽风景。

  近年来,随着辽宁农村地区撤乡并镇、中小学布局调整等改革措施的逐步深入,农村教育事业实现了跨越式发展,但同时也出现了中小学生上下学路途较远、交通工具匮乏等实际问题。拖拉机、农用三轮车、报废拼装车辆……五花八门的车型都曾经做过接送学生上下学的校车。对此,辽宁省政府陆续出台了一系列规范和加强校车管理的政策措施,最大限度地保障农村中小学生的安全。

  今年4月,辽宁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规范和加强全省农村中小学校车管理工作的政策。其中规定,各地必须建立校车准入审批管理制度,校车必须是使用年限在8年以内、安全技术状况符合国家标准、相关设施齐全有效、7座以上的客车;统一外观标志,规定本体外观标志、驾驶人外观标志全省统一;驾驶人必须是驾龄3年以上、3年内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记录的本地居民;相关部门每年定期对校车进行安全检验等。

  校车每天只有在早晚高峰期接送学生,又要在学生家长能承受的范围内收费,这些都直接影响着校车经营者的收入。铁岭市西丰县政府一名工作人员算过一笔账,校车如果按照营运车辆收取各种费用,同时考虑农民负担不能增加的因素,每个学生的收费就不能超过2元,而2元钱只相当于正常营运线路的1/3到1/4。

  如何调动车主的积极性?铁岭市启动实施的“校车工程”较好地化解了这个矛盾。当地政府牵头,教育、交通、公安交警、工商、税务、物价、保险等部门联合出台了一系列措施,其中由市、县两级收费部门的收费全免,养路费、保险等则根据一定比例给予适当的减免。

  为降低校车运行成本,今年5月,辽宁省对专用校车统一实施扶持政策:交通部门免收运输管理费、客运建设基金、综合性能检测收费,对普通公路通行费实行月票制,养路费实行每年每车包缴6个月的优惠政策;公安部门免收校车办理牌照工本费;工商部门免收个体户工商管理费;税务、财政部门也给予相应政策支持。

  在对农村中小学校车大幅减免运营费用的同时,辽宁省对学生乘坐校车的费用也制定出标准,学生乘坐校车每人每月收费不超过20元,有条件的地区还要逐步免收。按照辽宁省政府的规划,各市、县要逐步将校车运营费用列入财政预算,建立起校车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

  2005年年初,新民市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的学生乘车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协调贷款100万元作为启动资金,统一购置新校车151辆,组建新民市中小学校车队,率先在沈阳市实行校车公司化管理模式。校车公司化管理模式主要指,校运车队由客运公司承办,由交通局统一管理,实行七统一,即统一购置车辆、统一参加保险、统一车内配置、统一保养维修、统一收费标准、统一招聘司机、统一业务培训;实行五定,即定车辆、定线路、定学校、定人数、定时间分线运行。

  沈阳市也于今年年初在全市推行了校车公司化管理模式,全市上千台校车都实行了公司化改制。

  ·链接·

  各地多举措解校车难题

  ○黑龙江省鸡西市在全市范围内新增210余辆公交车、增加近300个班次接送学生,同时,市政府又拨出专款117万元,对市本级义务教育阶段城市低保家庭、农村贫困家庭寄宿学生和通勤学生进行专项补助,补助通勤学生每生每年交通费360元。

  ○江苏省张家港市全部取消了各学校校车,市政府投资1500万元统一购置59辆新公交车,配备80名专职公交驾驶员,专用于接送学生。

  ○北京市丰台区规定,除校车、班车外的其他车辆不得从事接送学生上下学业务;实行校车、学生班车登记备案制度,统一配发校车、学生班车标志,并标明监督举报电话;明确相关部门责任和责任追究办法。(续梅)

   ·短评·

    治理“黑校车”需多方联手

  近年来,在不少农村地区,一些“无牌、无证、无保险”的“黑校车”,从事着接送中小学生上下学的运营。教育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地政府和有关部门进一步采取措施,查处各类“黑校车”,正确引导学生和家长抵制乘坐“黑校车”。各地积极响应,加大了治理黑校车的力度。

  然而,“黑校车”问题在一些地区仍未引起足够重视,没有进行认真查处和治理,“黑校车”至今仍在马路上跑,严重威胁着学生的人身安全。

  辽宁、黑龙江、江苏、北京等地的经验给了我们很多有益的启示:地方政府应该揽起责任,相关政府部门要协力合作。治理“黑校车”需要疏堵并用,既要“严打”,提高准入标准;也要增加“供给”,多提供优质、正规的校车,这是固本之策。

  相关政府部门应该建立协作机制,不留责任“死角”。公安、安全监管部门要严格执法,加大对校车的监管力度。学校要加强对学生和家长的安全教育。同时,应积极推进校车管理工作的制度化,建立校车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

  《中国教育报》2007年9月14日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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