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长春2月26日电 26日,长春市卫生局下发通知,要求各学校食堂做好卫生监督工作,保证广大师生吃上放心饭菜。
按照规定,各学校食堂在开学后要组织人员做好原料把关,保证采购食品的合法来源,禁止经营不新鲜食物。餐饮用具要按照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洗净、消毒,存放在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要分开存放。
同时,针对学生用餐时间比较集中的特点,规定食品在烹饪后至出售前不超过2小时,留样食品在专用留样盒内存放时间在48小时以上,每份样品不少于100克,同时做好留样记录。 (记者:宗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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